这个超火的TVB胖子谐星差点把Supreme给毁了?我说不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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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个超火的TVB胖子谐星差点把Supreme给毁了?我说不!

翻开这本字典,解读潮流深层次知识


像 Supreme 这样的当红炸子鸡品牌,说是它的潮流属性提携了某些明星也好,说是他们相互成就也罢,反正两者捆绑出现,已是常态。之前吹波糖就已曾写过一篇有关明星穿戴 Supreme 的文章,所以在此不再花费篇幅描述。(复习请戳👉:穿Supreme的只有凡凡&鹿晗?娱乐圈隐藏Supreme玩家大揭秘! 


来自带货女王大幂幂的驾驭


相反地,如果说一个明星的驾驭,丑到能把一个品牌毁掉的程度,那么这个「罪状」之大,恐怕绝大多数人都承担不起,也没有谁能具备这个影响力但是偏偏无独有偶,最近我还真的在香港某个网站上看到了这样一则「指控」:


(翻译:还在穿 Supreme 和 A Bathing Ape?整个潮流界都已经被他俩带偏了!)


香港记者跑得快这件事大家都知道,但是至于可信程度如何,就要打上问号了。广东省外的朋友不一定熟悉,先来了解一下这个「罪名」的主角是谁:阿Bob,林盛斌,在省港澳地区活跃的搞(肥)笑(仔)艺(潮)人(童):


左二


既然如此,今天我们就来数一下他犯下的几宗「罪状」,看看潮流界这煲汤,是不是真的被他这颗老鼠屎给捣坏了?


第 1 宗「罪」:险些毁掉 Supreme?


如果有关注香港娱乐圈和留心潮流新闻,不难发现香港的艺人普遍都更会打扮,日常穿着人均潮牌(经济水平和大气候环境所决定)。像余、周、谢一类出道以来就走型男路线的明星,大众已经司空见惯,相比之下,样貌身材欠奉的谐星一旦上身潮流品牌,就很容易招致杯葛,且充满话题性;显而易见,这次 阿Bob 就很不幸地就被当成了反面教材:



之所以会这么吸引火力,可能真的是因为他太爱穿 Supreme了,穿到圈内人人皆知:



出席颁奖典礼会穿:



出席品牌活动会穿:


还是骚粉色的



个人工作时会穿:



金劳瞩目



与粉丝自拍会穿:



搞怪扮Chok的时候会穿:



椰子的上镜频率也非常高


就连上街买个菜都会穿!



除 Supreme 之外,他比较高频率上身的也是其他一些潮流品牌和球鞋:


CdG PLAY


TNF


adidas NMD


平心而论,他的驾驭固然算不上好看有型(我不可能这么违心),但 至少不过不失,还不至于被划入「强行潮」的行列,相反掩盖了不少他身材上的缺点,穿 Supreme 还成为了他「搞笑」之外让人记住的第二个标签,所以,「罪名」不成立。


讲真,不丑的


第 2 宗「罪」:形象「猥琐」?


在开头提到的那篇「檄文」中,对他还有另外一项「控诉」,大概意思就是对外形象不太正面(如此之类),但其实,「猥琐」只不过是他的搞笑工作需要:



反串扮女人是谐星们的保留节目:


清纯短发



模仿宋仲基,其实差别也不算太大?



「猥琐」的形象贯彻戏里戏外,当然,你也可以理解为他以自黑的姿态博大众一笑:



不太能上枱面的屎尿屁和下三路的性笑话也是他强项,不过在下表示很受用:(原谅我本来就是这么低俗的一个人)



所以,放轻松点,don't be serious.


「J」是一个广东人也不一定能 get 到的梗,可自行维基百科:


第 3 宗「罪」:「多女」花心?


工作中是搞笑艺人,生活中他饰演的是一个好爸爸和好丈夫的角色。所谓「多女」,其实是指他女儿真的很多:



有爱的父女,这样看是不是顺眼多了:



圈中著名的 真·「多女」:



女儿才是生活的重心,可能 Supreme 都要屈居第二了:



围着掌上明珠转的女儿奴:



不过话说回来,可能他憨厚的形象又真的令中年妇女们很受用,所以说他「多女」,又算得上是名副其实。


师奶杀手



称赞或辩解的话不需要再说太多,否则就像收钱在帮人洗白,有失偏颇;可以把眼光放回他本人对于此则新闻的回应,态度足够谦逊,姿态足够贴地,相信可以得到不少路人的好感加分:


襯衫=搭配衣服,著衫=穿衣打扮(虽然很多粤语字眼,但应该不影响阅读理解)


很多时候,媒体为了博人眼球,常常通过这种(攻击的)方式来获取流量;作为行业中的一份子,都很应该作出反思(小弟年少无知时也写下过不少嘲讽揶揄别人穿着的文字)。


其实穿着什么品牌,完全属于个人选择,尤其是在香港这种气氛更加宽松自由的地区,更没有理由承受指责。


这种「大条道理」,相信你一定也懂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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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图片来源于网络)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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